●【共同分攤】說明:
◎【交通】與【雜支】為共同分攤,人數未達計價人數時,總團費需補齊不足人數差額
◎安排大巴士之共同分攤為每人1150元/20人計。
如19人參加,每人按20人費用收費,總團費需補足1150*1人差價。
如21人參加,每人按20人費用收費,總團費則退還1150*1人差價。
◎40/35/30/25/20人共同分攤為550元/650元/750元/900元/1150元
◎滿3歲計價共同分攤人數。
◎安排小巴士之共同分攤為每人1400元/15人計。
如14人參加,每人按15人費用收費,總團費需補足1400*1人差價。
如16人參加,每人按15人費用收費,總團費則退還1400*1人差價。
◎20/15/10人共同分攤為1050元/1400元/2150元
◎滿3歲計價共同分攤人數。
●【收定後取消】說明:
◎團員如個人因素取消,最遲須於出發前3天上班時間告知。
◎活動當日noshow未報到則視同放棄,不退還任何費用。
◎因不可抗拒之因素(如出發地與目的地陸上颱風警報發佈),將暫停出遊。
◎同上述,若完全取消無延期計畫,按旅遊契約旅遊費用百分之五補償旅行社。
◎同上述,如延期出團,可以不收5%費用。重新合意之行程將另簽訂旅遊契約。
◎非不可抗力因素而主辦方通知取消出團,須按觀光署契約書規定賠償旅行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