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附註說明:
◎紅樓櫻桃鴨晚餐:用餐【葷食】餐飲(10人一桌),人數不足需補足差額{每少一人需補1573元}。
如29人{3歲以上}參加,共開3桌餐,總團費需補足1573*1人餐差;32人{3歲以上}開3桌餐,總團費退1573*2人餐差。
◎12人一組時,或需要加人加價收費,需於訂團時討論。{EX:11人擠10人桌。有可能部份餐食只有10人份食物,加人加量則需補單人餐差}
◎餐飲可以選擇使用『代金』或『桌餐』方式,請於訂團時告知,每人餐費是1573元。
假若8人出遊,則1573元*8人=12584桌餐安排順路餐廳用餐的話,也可以呦!! (桌餐餐費於實際訂餐後,須補退價差)或可以安排紅樓櫻桃鴨8人份精選特餐NT$ 11,400 +10%。
如6人{5歲以上佔餐位}參加,則安排6人特餐;如4人{5歲以上}參加,則安排4人特餐。(費用多退少補)
◎紅樓餐廳自備酒水收費方式:葡萄酒類 $500/瓶/1公升、烈酒類 $1000/瓶/1公升、白米飯$30/碗,以上價格須另加收一成服務費。
◎紅樓用餐附贈每人一杯飲料(加點須自付)茶資與另計。
◎若未滿5歲的小孩很多(無餐費、無佔餐位),請務必分散桌來座,用餐過程可能會擁擠點,但請考量多開餐也可能吃不完。{預算足夠,則另當別論}
◎大巴士遊覽車【交通】與【雜支】為共同分攤,人數減少需補足共同負擔部份(每車30人計:750元/每少1人)
如29人{3歲以上}參加,每人按30人費用收費,總團費需補足750*1人差價;31人參加,總團費退750*1人共同分攤差價。
◎小巴士遊覽車【交通】與【雜支】為共同分攤,人數減少需補足共同負擔部份(每車15人計:1400元/每少1人)
如14人參加,每人按15人費用收費,總團費需補足1400*1人差價;16人參加,總團費退1400*1人共同分攤差價。
◎休旅車【交通】與【雜支】為共同分攤,人數減少需補足共同負擔部份(每車6人計:1800元/每少1人)
如5人參加,每人按6人費用收費,總團費需補足1800*1人差價;7人參加,總團費退1800*1人共同分攤差價。
●【收定後取消】說明:
◎團員如個人因素取消,最遲須於出發前3天上班時間告知。
◎活動當日noshow未報到則視同放棄,不退還任何費用。
◎因不可抗拒之因素(如目的地陸上颱風警報發佈),將暫停出遊。
◎同上述,若完全取消無延期計畫,按旅遊契約旅遊費用百分之五補償旅行社。
◎同上述,如延期出團,可以不收5%費用。重新合意之行程將另簽訂旅遊契約。
◎非不可抗力因素而主辦方通知取消出團,須按觀光署契約書規定賠償旅行社。
●【遊覽車】說明:
◎大巴士四排椅座遊覽車限定最高乘載42位乘客,爲求安全拒絕超載。
{若行照為44座,扣除司機領隊座位2位,則乘客為42座位滿載}
◎大巴士三排椅座遊覽車限定最高乘載32~34位乘客,爲求安全拒絕超載。
{若行照為36位,扣除司機領隊座位2位,則乘客為34座位滿載}
◎指定年份新車或三排椅遊覽車,需加收車資+每天1000~1500元*天數。
◎《公路法》駕駛員每日『從遊覽車報到載客到行程結束』,單一駕駛人勤務『不得逾11小時』
◎(塞車或道路中斷)超時或額外費用將由主辦方支付:每日行程最遲須於晚上7點前結束。
◎如因超時導致須另外派遣車輛,主辦方需額外支付派遣車輛之費用。
●【九座旅遊車】說明:
◎九人座旅遊車座位配置為3+3+3座位。
◎第一排司機座位與2個相連之乘客座位,第二三排為3個座位,爲求安全拒絕超載。
◎九人座車旅遊不另外派遣隨團服務人員(隨團導遊)
◎九座車由司機負責駕駛並簡單說明旅遊活動介紹。
◎為遵守法規與車行車輛駕駛工時規定,每日用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。